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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向廉 清风兴院 | 廉洁“纪”语:清明时节话“清明” 遵规守纪扬新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3     作者:   分享到:
草木蔓发,风清景明。2025年清明节将至,西安市第三医院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文明祭扫、廉洁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结合近期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让我们一起重温中央八项规定。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院纪委温馨提醒: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2.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3.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 严禁公款旅游;
6.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
7.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8.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9.严禁铺张浪费,杜绝奢靡享乐行为;
10.严禁酒驾、醉驾等行为;
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清”“明”二字,始终“清”心固本、笃行“明”辨,让清明之风常在,清廉之气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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